我一直都不太喜歡塑膠,我相信不少人都有同感,否則「咁膠」、「太膠」(不是指諧音「鳩」)不會是一個貶詞。金屬實在、實淨,我細個時大部份人遇到塑膠製品的第一個反應通常係懷疑,「得唔得o家」,「會唔會一亨就爛」;但塑膠製品進步不少,塑膠本身亦分好多種,現時的膠產品已不似以前咁「膠」,至少唔係脆,唔會「一亨就爛」。如果你用過奶樽就知,我唔信有人可以徒手「亨」爛一個奶樽,而且受熱,落滾水都唔怕。以功能論,塑膠的應用比金屬更廣泛,甚至更優勝。
但我偏愛金屬,我喜歡金屬的質感、份量(重量)。同樣地,我偏好玻璃及皮革,這方面我相當"old-school"。三者都有一種原始、樸實的味道,而與玻璃相近的水晶雖更矜貴,但我並無好感。我不知自己這種傾向源何而來,但我每次見到精緻的玻璃(主要係酒杯、水樽)都想摸一下、敲一下;見到皮革會忍不住撫摸及嗅一下;見到戰後的機械相機則想把玩、擁有......造成我無窮無盡的慾望。
其實相機正正集金屬、玻璃及皮革於一身。機身是金屬、鏡頭是玻璃、機套及機身外皮是皮革。可能因此我對五六十年代的古董相機總是愛不擇手。
P.S. 我印象中塑膠於生活上的廣泛應用始如於70年代,不知有無錯。